STVC文学社>都市青春>你丢的Omega是狗还是猫 > 九、主人不满就是狗错了(踢X/皮带抽批)
    林霭回家的时候,心情本来就已经糟糕到了极致,刚开门,便看见更让他压不住火气的画面。阿初跪在玄关前,夹着他的一只皮鞋乱蹭,鞋尖上亮晶晶的全是水光。见他回来,阿初仰起头,扭腰摆臀,看起来是拙劣地摇尾巴。

    可惜他此时屁股没插着一条狗尾巴。林霭冷着脸,脱口而出:“你有病吧?!”阿初处心积虑的讨好宣告失败,呆呆地看他,嗫嚅:“可、可是……”

    难道他理解错了?但明明也是林霭亲口说的,不要像“他”,阿初知道自己不配像主人心里的那个人,与此拙劣地效仿,不如守好自己的本分,做自己该做的事,而他现在正是在做自己该做的事。他挪近了两步,想给林霭换鞋,讨好卖乖的举动太过仓促急切,他踉跄了一下。又恰巧林霭没收住力,顺势一脚把他踹了出去。

    “呜!”

    阿初哀叫了一声,吃痛地蜷缩起来,却很快就再次跪好了,手脚并用迅速爬回林霭脚下。尽管他根本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,但这样的情景也早已是他所熟知的一环,阿初低低地道歉,却没想到林霭会冷笑着问:“错了?你错什么了?”

    他顿了顿,也许内心还有一星半点的不情愿,但还是说:“我、我不像他,我不是,对不起,对不起……”说到后来,隐隐带了些哽咽。

    哦,他不是。林霭咬着牙,忍住了冷笑,却变成一声轻蔑的鼻音:“那你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我是主人买回来的替代品,主人的母狗,肉便器,鸡巴套子……”阿初唯有这种时候最熟练,朝他分开腿,两手拨开穴口的软肉,还要再说什么,又被林霭踹了一脚,话到嘴边,就变成一声惊叫。这回林霭是有意,比方才重得多,鞋尖踢着逼口,没对准,几乎将软肉踢烂。他仰面倒下,穴口受了刺激,抽搐着流水,张开湿红的肉洞。

    林霭至今仍然很难接受,阿初变成了这样一个淫欲的怪物,偏偏还带着他最熟悉的气息。好闻的木头香味被他踩在鞋底,也还是掩盖不住,亲切,自然,让他想到铺天的绿荫,繁茂的林木。林霭咬了咬牙,目光总算从散发木香的翕张的穴口上移开,快步走向浴室。

    他原本只是想让自己冷静一点,可是阿初跪爬着跟在他身后,跌跌撞撞亦步亦趋。短短一段走廊的距离,林霭没能甩开他太远,索性视而不见,自顾自地脱衣服,随手扔了一地,而后闪身躲进浴帘后,花洒开到最大,似乎这样就足以隔绝气息和声响。

    阿初在散落满地的衣服面前呆了呆,视线聚焦在中间那条皮带上,不自禁地瑟缩了一下。

    此前唐疯子最喜欢用这个打他,皮带是最趁手的选项,胜过巴掌,衣架,乃至于电棍,仅仅是从解开皮带扣的啪嗒一响,就能让他发抖,然后,从腰间抽出来,扬手,落下,不必费太大的力气,就能抽得他满地打滚。

    何况皮带扬起来带出的风声从来都比疼痛本身更令他悚惧,阿初很多次鼓起勇气,决定看着它落下来的时刻,但从来都做不到。大多数时候,甚至唐疯子只是刚开始解下皮带,在手里掂了掂,他就已经在地上蜷成一团,或者被逼到墙角,举起手臂护着头脸。这时他还总是会哭,因为害怕破空的声音——难道还有比这更狼狈、更不堪的时候吗,他只是因为害怕疼痛,就甘愿放弃自己所有的尊严,做一条狗。

    可是实在太疼了,皮带的金属头砸在身上,似乎能把他一身的骨头全部敲碎。唐疯子尤其爱抽他的逼,还喜欢听他叫出声来。皮带对折,抽在腿心,逼口被鞭笞得艳红糜烂,软肉向两边张开,可怜兮兮地露出中间的肉洞,一旦光线更亮一点,或是有人认真看,就会发现下贱的洞口还在淫荡地流着水。皮带一次又一次抽下去,那处变得越来越红,越来越肿,又湿又烂,有时候,金属的皮带扣砸到中间,几乎要嵌进软肉里,阿初的叫声就会猝不及防地变调。若在这时候叫得足够好听,讨了哪个主人的欢心,兴许还能被夸上两句。

    不过若是在场的主人多,或是主人在招待朋友,彼此要商量事情,便没有人想听一只狗浪叫。这样的时候,他若是胆敢出声,让主人们不耐烦了,就免不了要挨更狠的打。耳光扇在脸上,下手毫不留情,他的脸颊常常肿得不像样子。皮带除了用来抽他,还可以勒在嘴里,绕一圈,塞满,而后再换上另一条,重新抽。抽他软软耷拉在两边的肉唇,还有形容凄惨的阴茎。阿初有时候被打得实在受不了了,伸手去挡,皮带抽在他手臂上,他甚至分不清落下的是皮革还是金属,只知道疼,指骨好像要被砸断。

    而主人们都说挨打是他的错,只要不犯错,明明就可以不挨打。阿初还记得有次唐疯子在操他之前用对折的皮带轻轻拍他的后腰,慢条斯理地说:“你乖一点,我也不舍得动你,是不是?”彼时他吓得肌肉绷紧,顺着话里的意思乖巧地连连点头,于是躲过一劫,被按住腰操进穴里。受惊以后肉穴又变得紧了一些,被强硬地破开,操到深处,完全出于本能,咬得特别紧,于是那条皮带最终还是落在了他的臀肉上,留下一道红色的凸起。

    而新主人也会这样打他吗?既然自己不是他要找的人。